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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指根据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和投资法规所规定的有资格投资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投资者。例如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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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管理的“天和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16年1月8日,根据《天和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确认事宜,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规定通知暂停申购、赎回的除外。基金投资者拟在当期开放日(T日,含临时开放日)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的,应在当期开放日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具体通知为准。
2、本基金的封闭期:无。
3、本基金的开放日:本基金开放日为自基金成立后每自然季度末月(不含基金成立当月)的2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本基金的临时开放日: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自主设立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允许申购和赎回。每个运作年度临时开放次数最多不超过8次。管理人须在临时开放日前及时通过邮件、短信等约定方式提前通知投资者。基金托管人和运营服务机构不审核、不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通知投资者以及是否以约定方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通知投资者临时开放日事宜。
本基金于2019年12月25日开放,投资者可根据基金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特此公告!
天和思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